正常人视力

艾思明

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 眼科 副主任医师

正常人的视力,临床上国际标准视力表≥1.0的视力为正常视力,对数视力表≥5.0为正常视力。

视力即视锐度,主要反映黄斑区的视功能。可分为远、近视力,后者为阅读视力。临床诊断及视残等级一般是以矫正视力(即验光试镜后的视力)为标准,流行病学调查中采用的日常生活视力是指日常屈光状态下(平时不带镜或带镜,后者无论镜片度数是否合适)的视力,他反映的是受试者对视力的需求程度。

具体请到医院就诊,查视力等。

展开全部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