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莉
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内分泌科 主任医师孕妇糖尿病检查:
一、对于有妊娠糖尿病史、糖尿病家族史、尿糖阳性、肥胖、有多囊卵巢综合征病史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,孕期首次产前检查时使用普通糖尿病诊断标准,筛查孕前未诊断的2型糖尿病。如果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,即可判断孕前患有糖尿病。对检查出严重高血糖的孕妇,还应该检查胰岛功能,以进行糖尿病的分型和指导治疗。
二、如果首次检查结果正常,一般在孕24到28周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,筛查有无妊娠糖尿病。如果糖耐量达到或者超过以下一项指标,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:
1、空腹静脉血糖≥5.1mmol/L;
2、1小时血糖≥10.0mmol/L;
3、2小时血糖≥8.5mmol/L。